招生就业处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处务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3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0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系、各分校、校内相关部门:

为维护高校招生秩序,进一步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河北省教育厅要求高校对2013年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各系、各分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过审核比对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名册、档案、照片、身份证件等材料,以多种方式和渠道严格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及时发现并处理冒名顶替、高考移民和中介欺诈招生等行为,严禁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

认真做好应征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手续、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手续等项工作。

专接本新生要进行前置学历复核,未通过复核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校医院按照招生就业处要求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工作。新生入学后,对新生体检复查一定要认真负责,对隐瞒既往病史和与原体检信息不符的项目要填好体检复查登记表。新生入学体检表要装入学生档案,请校医院将新生体检表于体检结束后交到招生就业处,同时交送新生体检工作总结。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各系、各分校、校内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责成专人负责,落实严格的审查确认程序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把关,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材料,如有疑问须加强查验,迅速核实。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

各有关单位请于10月10日12时前上报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总结。

招生就业处

2013年10月8日

  学院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156号

  Copyright© 2011-2013 唐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版权所有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