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科研(实训)平台: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产学研用深度结合,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校内选拔赛由招生就业处主办、校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协办。
三、参赛组别和条件要求
(一)高教主赛道
高教主赛道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为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积极鼓励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项目均可参赛,并符合如下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项目均可参赛,并符合如下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师生共创项目不可参赛,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五、参赛项目要求及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4月30日-5月10日)
各院(系)报名参加校赛的团队总数原则上不低于40项,其中推荐重点项目不少于5项,优先推荐省部级科研平台支撑的项目。
各团队将报名表(附件1)和商业(项目)计划书(附件2)纸质版交至所在院(系)就业创业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处,以院(系)为单位在5月10日前,将本院(系)各参赛项目的报名表1份、商业(项目)计划书1份、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1份纸质版报送至9号晶博楼B402创新创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院(系)+第七届“互联网+”参赛项目)发送至邮箱:1149236381@qq.com。
参赛团队必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为方便联系,请所有报名参赛的项目负责人,加入第七届“互联网+”大赛备赛QQ工作群,群号:818743125。(需实名备注院(系)+姓名+联系方式)
(二)评审安排
1.校赛初评(5月10日-20日):各参赛团队提交商业(项目)计划书,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各参赛作品进行全面、严格和公正的评审,决定入围第二轮答辩的项目。
2.校赛答辩(5月21日-25日):进入复赛的团队将进行现场答辩,主要包含项目内容、团队构成、经营模式、市场前景、资金需求以及未来规划等方面内容,邀请校内外专家按照省赛评审标准,进行现场评审。
3.决赛答辩(5月26日-30日):进入决赛的团队仍将进行现场答辩,路演汇报时间10分钟,提问5分钟,角逐最终校赛排名及推荐参加省赛项目。
4.强化培训及考核(6月1日-20日):面向晋级团队开展专家针对性辅导、商业(项目)计划书优化、路演培训等,推荐团队数量为省赛名额的120%左右。
六、奖项设置
校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奖项根据大赛报名情况分类、分组确定,奖项名额在比赛前确定。设置院(系)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证书。
七、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此次各院(系)的组织报名情况及参赛项目质量作为年度院(系)就业创业考核指标之一。
2.各院(系)要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本院(系)创新创业资源挖掘、项目遴选培育、赛事组织管理等事宜。5月10日前,将院(系)竞赛组委会名单和竞赛工作联系人信息报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办公室。
3.各院(系)要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推进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凝练产业现场项目、科研项目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积极动员教师将科技创新成果支撑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4.各院(系)可建立赛事组织管理激励机制,将“互联网+”大赛纳入院(系)教学科研考评体系。学校将“互联网+”大赛列入教学绩效单项考评,绩效奖励主要用于赛事组织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奖励和赛事工作经费。
5. 商业(项目)计划书及撰写注意事项、评审规则为往届要求,本届可能有微调,仅供参考。
6.所有参赛团队要及时加入校赛工作QQ群(需实名备注学院+姓名+联系方式),以获取比赛资料和相关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竞赛过程中的补充通知中说明。
大赛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3863183
刘欣阳,联系电话:13703239871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办公室
2021年5月4日
附件1:唐山师范学院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初赛报名表
附件2: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
附件3: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4: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