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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最新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1-06-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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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合同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教学需要,深入巩固化解大班额工作,满足各阶段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三河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6名聘用制合同教师。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根据学校学科岗位采用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356名(初中110名、小学184名、幼儿园62名),具体情况详见招聘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幼儿教师需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3.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在三河市公办学校任教满5年的临聘教师参加招聘,年龄放宽到39周岁(1981年5月25日以后出生),由学校出具证明(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市教体局负责认定。

4.资质要求:严格“持证上岗”,初中聘用制合同教师要具有初中或以上学段与报名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小学聘用制合同教师要具有小学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幼儿园聘用制合同教师要具有幼儿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件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④三河市在职的聘用制合同教师;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聘后管理八个步骤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不能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则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经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发布公告

2021年5月25日,在三河市政府门户网站、智慧三河手机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学科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1)报名时间

6月14日8:30至6月18日17:30

(2)报名网址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622

(3)报名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证(未取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原件;蓝底正面2寸彩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借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他能证明毕业生身份的材料先行报名,取得毕业证后及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主要是在三河市公办学校任教满5年的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上传的图片要清晰,带有二维码的证件要能够用手机扫描验证。

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打印笔试准考证

6月30日9:00-7月3日12:00,参加笔试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未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7月3日下午2:30—4: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一张试卷,《公共基础知识》占50%,《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占50%。《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以教育学和心理学为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进入面试人选

7月9日公示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按照比例计算出现小数的全部进位处理。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6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智慧三河手机台公布。

4.面试

7月12日9:00-14日24:00,参加面试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未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7月15日至16日

面试地点:三河市第一中学

(2)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3)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0分钟。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招聘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高者、师范类毕业生的顺序进入考察人选。若再相同,组织复试。

(4)面试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及考察

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由三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7月26日至28日,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到三河一中西校区参加资格审查和考察。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打印)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6.体检

体检时间:7月27日至30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7.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智慧三河手机台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被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与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体检、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组别、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8.聘后管理和待遇

市教体局、学校、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市教体局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聘用制合同教师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与聘用制合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办理工资发放、档案工资调整、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聘用制合同教师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失业、工伤,并享受相应待遇。工资发放标准参照三河市公办学校在编同级教师执行。工资测算由教体局协助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财政部门落实资金。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住房公积金计提(存缴)基数和比例,按我市在编教师标准执行。聘用制合同教师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方可按合同约定办理辞职手续。三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市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公开招聘工作,妥善处置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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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an-he.gov.cn/content/detail?id=18146



固安县2021年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公告

为满足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公开招聘415名聘用制合同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1.幼儿园教师149名。

2.小学教师163名。其中:语文50人,数学50人,英语23人,音乐10人,美术10人,体育10人,信息技术10人。

3.初中教师103名。其中:语文15人,数学15人,英语12人,物理10人,化学7人,地理6人,生物6人,历史7人,政治7人,音乐4人,美术4人,体育4人,信息技术6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师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现已在安县中小学校任教满5年以上的(需提供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的任教证明),可放宽至40周岁。

(三)学历要求:

1.幼儿园教师:全日制幼师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须对口。

2.小学教师: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的,所学专业须对口。

3.初中教师: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的,所学专业须对口。

(四)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符合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但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明),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领取试讲通知单、参加试讲等环节,均需佩戴口罩,提供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扫描行程码,查看行程记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1年5月20日—7月6日,在固安县电视台、固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7月7日至7月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提交《固安县2021年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报名表》(此表请登陆固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固安县教育局网站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

2.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

(2)学信网无法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报名时需提供国家规定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如期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原件由工作人员审验后退还本人。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7月12日—7月14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7月15日—7月16日到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审查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021年7月17日进行笔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历要求层次专业知识(占70%)和教材教法(15%)以及教育学、心理学(占15%),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试讲人选名单于2021年7月24日在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进入试讲环节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员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环节。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2的全部参加试讲。笔试有作弊的考生,不得参加试讲。

(四)试讲

1.领取试讲通知单

进入试讲人员于7月27日—7月28日在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领取《试讲通知单》。

2.试讲时间

试讲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

3.试讲方法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分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及格成绩设定为6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4.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考生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试讲成绩不合格人员除外)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笔试、试讲成绩均相同者,党员优先;都是党员时,党龄(以月为单位)长者优先;党龄相同或都不是党员时,再进行一次试讲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

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和考察表于2021年8月1日在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

考察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8月6日前,将考察表交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2021年8月7日至8月10日,招聘工作监督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聘用和管理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学校与被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由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被聘用人员工资发放标准由学校参照固安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执行。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学校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小学、初中教师担任班主任的享受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外由政府单独拨付资金,班主任津贴标准与在编教师相同。乡镇教师享受相应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改革性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存缴)基数和比例,按我县在编教师标准执行。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为3年,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三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至到9月30日,未参加试讲的不能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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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uan.gov.cn/posts/post/gu-an-xian-2021-nian-zhao-pin-pin-yong-zhi-he-tong-jiao-shi-gong-gao



固安县2021年选聘职教中心聘用制合同教师公告

为弥补固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师资缺口,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迅速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县政府批准为固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选聘聘用制合同教师1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试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选聘。

二、选聘岗位

语文教师2人,会计专业教师2人,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教师1人,计算机应用专业教师6人。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需提交企业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至35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

4.取得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如符合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但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5.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面试、领取试讲通知单、参加试讲等环节,均需佩戴口罩,提供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扫描行程码,查看行程记录。

(二)岗位要求

1.语文教师岗位: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口。

2.其他教师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口。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1年5月20日—7月6日,在固安县电视台、固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7月7日至7月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固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四楼办公室

报考人员提交《固安县2021年选聘职教中心聘用制合同教师报名表》(此表请登陆固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

2.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外语考试成绩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书。

(2)学信网无法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报名时需提供国家规定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如期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原件由工作人员审验后退还本人。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1年7月15日—7月16日到固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面试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

着重考查应聘人员的板书、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即时命题授课能力。

3.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进入试讲人选名单于7月24日在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进入试讲环节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员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环节。选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的全部参加试讲。

(四)试讲

1.领取试讲通知单

进入试讲人员于7月27日—7月28日在固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办公室领取《试讲通知单》。

2.试讲时间

试讲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

3.试讲方法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分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及格成绩设定为6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

4.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以选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试讲成绩(试讲成绩不合格人员除外)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试讲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

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成绩和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和考察表于2021年8月 1日在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

考察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2021年8月6日前,将考察表交固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办公室。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2021年8月7日至8月10日,选聘工作监督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试讲、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学校与被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由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被聘用人员工资发放标准由学校参照固安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执行。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学校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改革性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存缴)基数和比例,按我县在编教师标准执行。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为3年,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三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至到9月30日,未参加试讲的不能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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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2021年选聘特殊教育学校聘用制合同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特殊教育水平,促进固安教育事业整体快速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选聘特教学校聘用制合同教师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试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选聘。

二、选聘岗位

固安县特殊教育教师6名。

三、选聘条件

(一)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特殊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如符合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但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全日制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教育康复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

(六)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面试、领取试讲通知单、参加试讲等环节,均需佩戴口罩,提供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扫描行程码,查看行程记录。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1年5月20日—7月6日,在固安县电视台、固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7月7日至7月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固安县特殊教育学校

报考人员提交《固安县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选聘教师报名表》(此表请登陆固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固安县教育局网站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

2.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普通话等级证书、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学信网无法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报名时需提供国家规定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如期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原件由工作人员审验后退还本人。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报名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1年年7月15日—7月16日到固安县特殊教育学校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面试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

着重考查应聘人员的板书、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即时命题授课能力、特殊教育相关理论。

3.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进入试讲人选名单于7月24日在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进入试讲环节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员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环节。选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的全部参加试讲。

(四)试讲

1.领取试讲通知单

进入试讲人员于2021年7月27日—7月28日在固安县特殊教育学校领取《试讲通知单》。

2.试讲时间

试讲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

3.试讲方法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分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及格成绩设定为6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

4.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以选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试讲成绩(试讲成绩不合格人员除外)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党员优先进入考察环节;都是党员时,党龄(以月为单位)长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党龄相同或都不是党员时,进行试讲加试,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

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成绩和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和考察表于2021年8月1日在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

考察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2021年8月6日前,将考察表交固安县特殊教育学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2021年8月7日至8月10日,选聘工作监督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试讲、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学校与被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由教体局、学校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被聘用人员工资发放标准由学校参照固安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执行。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学校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改革性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存缴)基数和比例,按我县在编教师标准执行。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为3年,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三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至到2021年9月30日,未参加试讲的不能递补。

详情登录

https://www.guan.gov.cn/posts/post/gu-an-xian-2021-nian-xuan-pin-te-shu-jiao-yu-xue-xiao-pin-yong-zhi-he-tong-jiao-shi-gong-gao



高阳县2021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我县高中阶段师资水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高阳中学、职教中心教师短缺问题,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保教人〔2019〕4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为高阳中学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20名、为职教中心公开选聘聘任制教师10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选聘理由

为解决普通高中教师和职教中心专业教师短缺的问题,通过选聘吸引高层次人才到我县任教,进一步完善教育人才引进机制,提升全县高中教师整体素质,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选聘的方式及原则

1.本次招聘为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见《高阳县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 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生、高中特级教师或具有五年以上教学经验且获得市级以上学科优胜奖(含)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高阳中学: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一批(直本)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高中特级教师或具有五年以上教学经验且获得市级以上学科优胜奖(含)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职教中心: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阳中学、职教中心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也可以报名应聘,但聘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由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落实。

5.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公布选聘信息(2021年5月26日--6月14日)

选聘办及时与相关高校取得联系,了解毕业生的相关情况,在县政府、教体局等相关网站公布我县高中选聘岗位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对我县经济和教育发展状况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吸纳优秀毕业生到我县任教。

(二)报名(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8日8:30—17:00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

3.资格审查:本人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优秀教师须提供相关证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填写《高阳县公开选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经选聘办资格审查后,摄像备查。

(三)面试

1.2021年6月30日8:30—17:00到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在现行的高中教材中抽取,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根据拟选聘人员学科分布情况,由选聘办联系上级部门聘请专业人员组成7人试讲评委小组,根据试讲评分标准,对应聘人员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最低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依据选聘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选,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为:①所学专业与所聘岗位一致的。②学历高的。③考生家庭是建档立卡户的。④有任教经历的。⑤任教经历时间长的。

选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3日内,考生可在高阳政府网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体检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选聘办对拟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在高阳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考核、体检及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同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教体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缴纳,其他事宜,按照《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保教人〔2019〕46号)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政策由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选聘工作人员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选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

3.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选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选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选聘办做出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选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严格落实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时,必须出示河北省健康码及绿色出行码、《高阳县2021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自面试之日上溯14天个人健康信息)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场。除查验身份等环节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如不能出示健康绿码或有发热等症状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否则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0312-6699577   0312-6699702

高阳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高阳县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1高阳县公开选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2高阳县2021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3高阳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详情登录:

http://www.gaoyang.gov.cn/info_show.asp?infoid=8418



卢龙县2021年选聘卢龙县中学教师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卢龙县中学面向社会选聘编制内专任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德才兼备、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8月31日)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的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二)选聘岗位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卢龙县中学2021年选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表》(附表1)

(三)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5月28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qhd.gov.cn/)、卢龙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info.lulong.gov.cn/,以后相关信息均通过此平台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询)及相关高校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6月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卢龙县教育和体育局(卢龙县卢龙镇永平大街东段),报名联系电话:0335-7206631。

报名时填写《卢龙县中学2021年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表2)一份并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和2张1寸免冠照片等;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6月12日,面试地点卢龙县中学(卢龙县卢龙镇文化路1号)。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14天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表3)参加面试,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85分,答辩15分,总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得进入体检。每人准备1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所需教材一律采用现行高中教材(详见附表4)。

按照每个岗位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下列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1) 卢龙籍考生优先;(2)学历高者优先;(3)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县人社局、教体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县人社局、教体局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经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台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335-7206631

监督电话:0335-7206627

附件1:卢龙县中学2021年选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表

附件2:卢龙县中学2021年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4:卢龙县中学2021年选聘专任教师参考教材一览表

详情登录:

https://rsj.qhd.gov.cn/home/rNews/detail?code=cmpzTmV3cw%ce%b3%ce%b3&condition=cnNqTmV3c05vdGljZQ%ce%b3%ce%b3&id=1112



唐山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均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共计22名。各选聘岗位的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我校在唐山学院官网(http://www.tsc.edu.cn)及“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tangshan.gov.cn/)”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发布选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测评考核安排等。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条件和技能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2日——2003年6月2日)。

各选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因疫情等原因测评考核时,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最晚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提交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相关材料审核该项条件。本科、博士研究生各阶段所学专业是否一致或对本科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依照招聘条件执行。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中写明的毕业时间为准。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见附件:《唐山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的说明

凡涉及到年龄等其他需要确定时间的(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6月2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均采取“选聘”方式。

所有岗位测评考核均由专业能力测评和业务水平测评构成。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评×50%+业务水平测评×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办法、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1.2021年6月2日-6月9日,请将本人简历及附件投递至电子邮箱:tscrsc@163.com,邮件名称为“博士: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

报名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315-2792216

(二)资格审查

由需求单位成立审核小组,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并从专业角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学校选聘岗位的符合度进行把关,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考核环节。

六、测评考核

所有岗位测评考核均由专业能力测评和业务水平测评构成。

1.测评方式。教学能力测评以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由测评组指定,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专业能力测评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科研能力、专业水平、工作潜质等多方面的测评。疫情期间测评可采用线上模式,

2.测评组成员各自进行独立评判,对应聘人员做出综合评价并签署是否同意引进的意见,测评小组成员持赞成引进票比例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

3.需求单位选聘工作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情况、思想政治、品德、教学和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并提交考察报告。

4.选聘过程中,根据需要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评。

依据心理测评结果及综合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名,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综合测评成绩出现并列,应聘教学岗位的体检人选,按专业能力测评成绩进行排名,如果仍然相同,由测评考核小组成员投票表决;应聘其他岗位的体检人选,按业务水平测评成绩进行排名,如果仍然相同,由测评考核小组成员投票表决。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拟聘人选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及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学院官网(www.ts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网络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和提交报名材料(附件)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测评、体检、考核、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八、关于疫情防控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公开选聘的应聘人员须在测评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或下载“冀时办”APP,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应聘人员应自觉如实进行测评考核前14天的健康监测。

1.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测评考核。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应聘人员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各市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14天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测评考核。

2.测评考核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测评考核;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和测评。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现场确认和测评,应于考前14天抵达唐山,且期间不得离开唐山,并按照唐山市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现场确认和测评。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应聘人员,应当主动向唐山学院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现场确认和测评。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测评考核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测评考核。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

(二)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应聘人员须下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申报本人测评考核前14天健康状况。

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测评考核时,应聘人员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等,向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测评考核考场。

(三)测评考核当天,若应聘人员在进入测评考场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测评,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四)应聘人员进入测评考场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应聘人员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测评考场,进出测评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五)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测评考核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省市应聘人员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唐山准备,测评考核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如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主要通过“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九、其他事项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唐山学院人事处 孙老师

联系电话:0315-2792216

电子邮箱:tsc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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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融学院2021年辅导员、行政人员招聘启事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行政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人数、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之间出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

5.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为境外取得的,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应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内容请查看附件1《河北金融学院2021年辅导员、行政人员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河北金融学院2021年辅导员、行政人员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辅导员、行政人员岗位条件及要求:

1.应聘人员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为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本科、硕士其中一个阶段毕业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

2.具有留学经历的毕业生,本科和硕士阶段均须就读于QS排名300强院校。


三、有关规定与要求

(一)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在党政处分期内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执行回避制度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如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相关待遇

录用的人员以非事业编制聘用为主,享受学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同等工资、职称评聘待遇。

五、报名办法

(一)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报名材料包括:

1.《河北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报名表》附件2;

2.《河北金融学院2021年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

4.本科、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暂不能提供认证书的毕业生,可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5.就读院系党组织或所属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应聘辅导员岗位提供);

6.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组织或班团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应聘辅导员岗位提供);

上述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hbjrxy123@163.com,邮件主题须按照“岗位+姓名”,如“辅导员岗+张三”的格式命名发送。所有附件请按上述材料顺序排序,以1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压缩包以“岗位+姓名+应聘材料”命名。提交材料参考模板详见附件4。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截止到2021年6月15日

(四)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入围人员。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2-333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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