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福利待遇
1.薪资待遇:薪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模式,实现年度目标的年薪不低于50万元。聘期三年,薪资随效益增加逐年递增,具体问题面议。
聘任单位和拟聘任人员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工资支付形式等内容,并签订聘任合同予以明确。聘任单位定期对聘任人员的工作任务(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工资。聘任单位对未完成考核任务、评价指标达不到要求,或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的,可提前解除聘任合同。
2.其他待遇:(1)在职期间提供周转房;(2)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3)按照聘任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享受假期、节假日福利费、体检等其他待遇。
聘任单位保留对外招聘公告及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个人原因曾被开除的人员;
五、应聘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报名表发送至邮箱:lcxgqzp@163.com。咨询电话:0319-7199971
2.实地考察:邀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到临城进行实地考察,对全县的旅游产业、景区进行实地了解,现场交流。
3.素质测评:实地考察期间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达70分以上的,进入面试。
4.报告评估:应聘者在对临城县旅游行业考察、了解的基础上,对如何促进临城旅游产业发展、增加旅游效益等方面,撰写集团公司运营计划工作报告,提交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估。
5.办理聘用:经评估后具体面谈细节问题,确定拟聘任人选。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