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沧州肃宁事业单位招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上级文件政策,结合我县本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7名事业人员,现就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统一招聘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统一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肃宁县户籍或生源地。报考者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具有肃宁县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肃宁县户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3年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统一招聘部分岗位信息的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高校毕业生”是指: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冬奥、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不受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制,可报考符合条件的乡镇小学岗位。持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除音乐教师岗、体育教师岗、美术教师岗、心理教师岗外不再受教师资格证学科限制,可报考符合条件的乡镇小学岗位。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以报名第一天时间为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日。需用到工作经历条件时,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报名第一天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专项选聘对象和基本条件为参加肃宁县“大学生村医”计划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http://121.28.131.187:8044/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00
缴费时间:7月3日9:00至7月8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规定和拟报考岗位条件信息,确认自身符合拟应聘岗位条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坚持严格自律、诚信报考。在证件审核、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务必按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6.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使用支付宝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
7. 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应尽量提前完成各项报名操作,以免因网络拥堵或报名时间内不通过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统一招聘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电话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考生根据电话通知于7月10日17时前,到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报岗位(咨询电话:0317-5118960)。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逾期未按要求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考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13日9:00至7月14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44/,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四、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方式,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笔试内容:
报考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含教师职业基础知识、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知识等方面)和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政治、经济、人文、国情等方面)。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时刻关注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44/查询笔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附件1:《2023年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3年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证件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