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
就业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就业日历 >> 就业信息 >> 正文
2023河北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招聘合同制辅警120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经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市公安局招聘120名合同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公安合同制辅警120名,具体详见《2023年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23年7月底及以前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2020年12月及以前在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机关协助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在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或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生源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24日-2005年7月23日之间出生)。退役士兵或2020年12月及以前在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机关协助工作1年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7月24日-2005年7月23日之间出生);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纹身及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3年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24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0.现在市公安局机关及警种部门工作的市政府统一招聘的辅警;11.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及《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被招聘到该人民警察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网址:https://zp.tuojin.cc。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至7月28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29日17: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

  (4)考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交费。缴费完成后,务必保持留存手机号畅通。

  (5)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交叉报名。

  3、打印《笔试准考证》

  7月31日8:30至8月1日17:30,资格初审通过并交费成功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知识、文学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笔试成绩、是否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请于笔试结束后次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及“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体能测试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试结果及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请于体能测试结束后次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查询。体能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及“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四)证件审核。证件审核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毕业证书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学历查询证明、退伍证、笔试准考证和其他有关证明等。黄骅籍生源地考生需提供初、高中毕业证或学籍证明。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面试小组排序,分别使用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报名网站及“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之和,其中笔试成绩按照50%比例折算,面试成绩按照50%比例折算,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高者优先。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纹身及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不合格。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政审、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及资格复审环节,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材料原件。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毕业证书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征信报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退伍证、笔试准考证和其他有关证明等。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有关待遇

  公安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公安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后签订合同)。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由市公安局根据工作岗位先统一进行封闭式岗前培训;培训期间,考生需根据具体岗位安排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2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按照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600元+层级工资发放,层级工资根据工作年限进行调整,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留置看护专职辅警另根据勤务情况发放岗位勤务补助,原则上3年内不允许调整工作岗位。

  五、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机关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一经发现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纪委监委机关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涉及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人员等相关事宜将在“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询。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7-5323479

  附件:

 

  学院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156号

  Copyright© 2011-2013 唐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版权所有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