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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2023年度招聘 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适应我区发展需要,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丰南公安工作发展,满足公安局工作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其中惠丰湖警务站40人,交通警察大队6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唐山市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配偶或父母为唐山市户籍的报名人员,视为具有唐山市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男性,即1987726日至200572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净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身高-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

6.全身不得有反动、黄色、暴力图案和符号纹身,身体显著部位不得有纹身。7.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道德败坏,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7.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工作情形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分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与体检、公示与聘用五个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3726日至2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正苑大街11号)408房间。

3.报名与资格审查提供的证件(1)身份证:报考本人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2)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报名人员非唐山市户籍,配偶为唐山市户籍的,需提供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报名人员非唐山市户籍,父母为唐山市户籍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本及所属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3)学历证明:国家承认学历的最高学历毕业证,高等教育学历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退出现役证:退役军人报名的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5)报名人员提前下载打印填写《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及《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交后不退,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得委托或代理。报名时只允许报名人进入,家属及陪同人员在办公楼外等候。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领取准考证731日(星期一)下午3:00—5:00,持报名人员身份证到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正苑大街11号)408房间领取。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考核1000米跑,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锻炼达标标准>实施细则》执行,测试标准见附件2。报考人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体能测试成绩在丰南区公安局一楼进行公示。

(三)面试根据各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逐岗位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体能测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2的比例时,按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若出现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且服从调剂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丰南区公安局一楼进行公示。

(四)政审与体检1.政审。根据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参加政审人数1:1的比例逐岗位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2.体检。对政审合格人员组织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体检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丰南区公安局一楼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面试组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由区公安局委托区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3个月,第一年执行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工资执行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40%。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担负),所需资金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上岗的,予以清退,并依法追回发放的工资和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各个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四)工作日咨询电话:0315—2535131

附件1.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2023年度招聘第二批辅警岗位信息表

附件2.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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