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调。
二、选调名额和信息发布 本次共选调工作人员2名,详见《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市人事考试网www.tsrsks.com.cn”、微信公众号“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tssrskszx”发布公告。在选调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唐山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省以上垂管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2.符合所报岗位的户籍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9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不受户籍要求限制。配偶为唐山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视为具有唐山户籍。
3.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岗位信息表》中“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9月22日至2005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4.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须一字不差。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报考时,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选调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5.具有2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9.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3年9月22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市县两级党政机构改革涉改单位工作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干部档案等有违反规定情况的;
6.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面试成绩。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高于2︰1时,进行适岗性评价,适岗性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资格审核采用网上资格审核,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网址和时间 报名网址: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tangshan.appms.cn)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08:30至9月28日17:30 交费时间:2023年9月22日08:30至9月29日17:30 2.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登录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tangshan.appms.cn),按程序要求进行报名。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调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选调的任一环节中,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报名人员登录“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tangshan.appms.cn)”,按要求注册,注册成功后方能登录。登录后,选择相应考试,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4)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点击“取消提交”后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
(5)网上交费。报名费每人10元。报名交费支持银行卡快捷支付、网银支付和微信扫码支付,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选调不限开考比例。
4.需要上传的证件和材料
(1)《唐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3)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等。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资格。
(二)适岗性评价 适岗性评价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如增加适岗性评价环节,根据适岗性评价成绩按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通知》将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四)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按体检人数与选调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选调。 出现空缺的名额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体检。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请关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公示。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选调。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选调、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适岗性评价、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选调工作咨询电话:0315-2726311(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15-2802571(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选调工作咨询邮箱:tscptaz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