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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安新县教育局教学辅助岗位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按照《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开发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的通知》(雄安公服发[2020]59号)和《关于继续做好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雄安公服发[2023]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妥善解决教育系统专岗满三年人员退出问题,避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保障教学业务正常运转,确保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招聘教学辅助岗人员140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数额及条件


(一)安新县户籍人口;


(二)招聘人员140名,专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7811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教学辅助岗位的;


7、存在一人多岗、虚报冒领、超龄、注册营业执照、企业参保、在村两委任职、在其他单位任职、在其他公司担任股东、董事、监事、高管或经理、从事过专辅岗及在籍大学生等现象不得应聘。




三、工作职责


辅助在职教师完成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1.负责各类教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统计、保管工作,记录学生考勤、课堂表现情况、家庭作业完成情况等;


2.辅助教师监督学生完成落实教学任务,完成家庭作业;


3.协助教师准备教学材料、模考试卷,模考准备及监考工作;


4.协助教师实施家长会;


5.协助教师与家长定期沟通,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


6.协助教师上好实验课。按时开放实验室,及时准确地开始实验、准备好演示实验。负责各种仪器、药品的规格、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各种器材保养要求,并积极动手保养。对各种仪器、药品、挂图、标本、模型等均要分类编号,定点存放,有条不紊,便于取用,定期整理;


7.协助教师完成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由安新县就业局和教育局负责,按照名额进行招骋,择优录取;


2.由安新县就业局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证明等身份类别证明到就业局报名登记;


3.报名登记结束后由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面试及基本业务能力测试;


4.报名时间:


20231117日。


5.联系人:马克海 0312—5321986




五、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安新县教育局所属各相关乡镇总校和直属学校(园)签订就业协议,招聘至总校人员由所在总校分配至各学校(园)上岗工作,首次签订就业协议为半年,协议期满后,如果上级资金政策可以保障且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协议。安新县教育局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岗位补贴按2000/每月执行,缴纳人身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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