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启动区城市管理工作,充实综合执法队伍力量,推进实现启动区“展五新”目标,根据启动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队伍目前职位空缺情况和队伍建设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启动区综合执法辅助人员6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肯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安排和职位调整;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相关业务水平。
(二)职位要求
注: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日期。2.综合执法岗,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有行政执法经验者;综合执法岗外的其他职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备1年及以上相关从业经验者。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新区各部门在职综合执法辅助人员;
7.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
二、报考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9日
3.报名网址:www.ixczk.com
4.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考生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准考证打印、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
5.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格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或单位、专业或职务等)。附件需上传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动态,相关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形式为线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或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时事政治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
3.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证件审核。
5.参加考试人员曾获得县级及以上嘉奖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获得三等功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8分,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退役军人曾在部队获得嘉奖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获得三等功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8分,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获得多项荣誉的可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最高加分标准(10分)。
(三)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按照报考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证件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退役军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相关荣誉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证件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面试内容包括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
3.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4.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行政执法工作经验者、退役军人、符合报考职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如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信息、党员身份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空额的职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经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将在报名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体检、考察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并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进入试用阶段,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空额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根据工作需要服从职位调剂,若不服从调剂视为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空额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直至满足职位需求为止。所确定拟聘人员中,凡属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关系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劳动合同。启动区管委会负责执法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
三、相关待遇
1.按照雄安新区新建片区执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确定工资待遇。
2.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统一发放四季制式服装及标识。
4.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雄才卡”,凭卡可按政策落户、购房、子女入学优先安排,享受教育医疗、交通出行、金融优惠等优质便捷服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雄才招考平台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及时通过上述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公告由雄安新区启动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2-5629909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河北雄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