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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2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储备派遣制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招聘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各类公职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   (9)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员工少于80人的该国有企业招聘的岗位,不得应聘员工超过80人的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国有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注: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日期的,计算日期以报名第一日为准。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工作人员(25名) (岗位代码001)   要求: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法律、管理、物流、贸易类等相关专业,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人员管理   被录用的工作人员与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被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方法;   2.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21:86   3.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9:00至2024年1月25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4.报名所需资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工作单位开具的加盖公章的相关工作证明;   (6)获得其他技能、资格证书、奖励荣誉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7)报名费:100元/人。   5.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服务期限等内容,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近期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出现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   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综合考试成绩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具有本专业工作经验长者、学历高者、年龄小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体检由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费用由体检考生负担,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政审和公示   1.资格复审、政审   由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政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审查期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2.公示   审核通过后在渤海新区官网将进行公示,公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经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五)补录   对因考察及报考资格复审取消录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造成的人选缺额,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次等额递补;成绩排名相同的按照具有本专业工作经验丰富的、学历高者、年龄小者优先。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及时关注渤海新区官网发布的关于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参加招聘各个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2.笔试、面试、体检和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将通过渤海新区官网发布相关公告;不再单独通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并由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1)提供的应聘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笔试、面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的;   (3)经核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符合回避要求的,已经录用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4)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八、咨询电话:0317-5760275;5760285(工作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0311-68002185咨询。   

九、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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