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文件
校字[2019] 57 号
唐山师范学院
关于加强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等院校就业创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教育部《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为了更加精准、更加科学、更加及时地统计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加快改革完善我校毕业生就业的统计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就业创业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全员工程、系统工程。要坚持校、系、班三级联动,齐抓共管、多头并进,形成分管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靠前指挥、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各院系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对标对表,就业统计天天清。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实施动态管理,时时跟踪,定时统计,招生就业处每月15日对各院系就业系统更新情况进行汇总并公布结果。
三、招生就业处将对各院系各专业的就业情况按协议、合同就业,升学就业,灵活就业,其他就业(自主创业、地方基层项目、国家基层项目、出国出境、征兵等)分类进行统计,其中灵活就业率比例权重原则上不高于15%,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在全校予以公布。
四、就业信息统计汇报实行周报制,每周周五下午5点之前报至招生就业处。各院系要加强责任意识,上报前认真做好全面自查,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更新与统计工作,不断线跟踪毕业生,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信息数据,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统计数据规范、真实、准确。
五、招生就业处将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对各院系提交的就业材料进行复核,重点围绕用实习单位顶替就业单位、毕业去向中填报“升学”和“灵活就业”比例失实、“自由职业”和“自主创业”统计水分多、将发放毕业证与签订就业协议,就业证明挂钩、未就业学生“被就业”等问题进行核查,对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六、认真落实“三个参与,三个挂钩”。真正做到就业成绩与招生计划挂钩,就业状况与经费配置挂钩,就业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有关人员的晋级挂钩,并在就业指标体系逐步完善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考核,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考核验收、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七、畅通各种就业信息渠道,构建校企间人才交流平台。举办各种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要求各院系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专场招聘会,以提升专业对口就业率,宣讲会数、提供岗位数、达成就业意向数每周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招生就业处,做到“周周有招聘、月月有进展、季季有实效、次次有记录”。
八、各院系要对《就业协议书》、《就业劳动合同》、《接收函》严格把关。根据就业材料提供的用人单位的联系电话、联系人逐一核实,确保就业真实,对变更就业单位的,要在就业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并重新提供就业材料。
九、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必须使用招生就业处固定的统一格式。《接收函》中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内容必须齐全。
十、各院系要严肃对待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强化数据安全意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得将数据用于公共就业服务之外的其他用途。
唐山师范学院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