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步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近日河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报送2020年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冀教高函〔2020〕22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0〕23号)要求,根据《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校此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疫情期间请务必严格有效组织实施。
一、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
(一)项目简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一是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二是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的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三是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特别注意:创新类项目结题验收时需提交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研究论文、专利申请、软件开发、制作发明等。创业类项目结题验收时需提交商业计划书、创业公司法律证书、项目整体实践报告(注册资本、盈利能力、员工数量、业务范围及企业运营等)。
(二)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以2-3年级学生为主。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创新团队(2-5人),项目负责人为1人。每个学生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与的项目不超过二项,已参与往年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的同学,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年度项目。
(三)申报要求
⒈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或由导师提出,学生选择。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校企结合,鼓励学生跨学科、跨系申报。
2.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完成期限控制在1年,创业实践项目完成期限控制在2年。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必须完成结题验收手续。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3.项目申报书由学生自行填写,导师可给予指导。
4.每个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系(院、部)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应具有中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和监督,每名导师参与指导的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四)项目数量
本年度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70个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从中遴选50%的项目推荐参加省级评审。
(五)经费资助
被批准立项的校级、省级计划项目均按照4000元/项给予资助。
(六)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各系(院、部)负责具体工作的教师对学生的申请书进行预审、答辩,排序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学校项目评审。
(2)材料准备:附件1纸质版3份、附件2纸质版1份及所有电子文档压缩包1份(注明****系(院、部)+2020年大创申报材料)提交至工作邮箱。
二、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已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此次结题验收范围为2018年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立项项目清单参看附件3。
(二)结题验收组织
按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结题验收工作由我校主管部门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将结题验收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三)结题材料填写与报送
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认真填写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4),系(院、部)负责教师认真填写省级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5),汇总后附件4纸质版3份,附件5纸质版1份及所有电子文档压缩包1份(注明****系(院、部)+2020年大创结题材料)提交至工作邮箱。
三、工作要求
1.附件1-5在唐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站或招生就业工作群自行下载。
2.截止时间及报送地点: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6月21日,因疫情期间在规定时间内学生不返校,此项工作由各系(院、部)主管教师统一盖章后报送至招生就业处,不接收个人提交。
四、联系方式及工作邮箱
王 龙 3863183 283503916@qq.com
李 旭 3864568 50664779@qq.com
招生就业处
2020年6月3日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
附件3.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清单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附件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