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龄要求
男兵:截止当年12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女兵:截止当年12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
二、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具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三、应征报名程序
(一)男兵应征流程
1.登记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后应征报名。应征地可选择高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补偿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检初考:根据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步体检和政治考核,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大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3.体检政考:根据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生持学生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合格的参加政治考核。
4.役前教育训练: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的高校大学生,根据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统一安排参加役前教育训练。
5.审批定兵:高校大学生按有关规定优先批准入伍。
(二)女兵应征流程
1.登记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按网页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女生不需要兵役登记)。应征地可选择高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定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登录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补偿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检初考:根据通知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生持学生证),参加应征地市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检初考,合格的确定为送检对象。
3.体检考评:送检对象根据应征地市级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生持学生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进行政治考核。
5.审批定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高校大学生,按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择优批准入伍。
四、个人发展方面
(一)入伍后选拔军官
1.普通高校在校生士兵参加高中生士兵招生考学:①不超过23周岁,少数民族士兵,放宽1岁。②义务兵考生入伍满1年,士官考生(含直招士官)入伍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
2.统招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专升本考学:①入伍前为参加全国高考,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录取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参加军队院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②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可放宽1岁。③义务兵入伍必须满1年,士官考生入伍满2年、不超过3年。④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团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3.本科毕业生士兵直接提干:①入伍前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取得学士学位,以二本以上为主,三本、专升本必须为班长、副班长或立三等功以上。②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26岁,立二等功以上的可放宽1岁。③截止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④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团以上单位表彰。
3.作战部队优秀士兵保送入学:①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战斗班的班长或技术尖子。大军区级以上表彰的重大典型、英模人物不受限制。②荣立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奖励。③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连续工作3年以上。④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5周岁,大军区级表彰的先进个人、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放宽1岁。
(二)退役后就学
1.退役后入学或复学:①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②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③退役复学在校大学生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毕业后优先推荐接收入伍。④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退役后专科升本科:①具有高职(专科)学历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我省规定录取比例不低于70%。②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退役后考研:①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③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指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④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退役后就业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河北省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3.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为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河北省各地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30%的比例录用大学生退役士兵。
4.符合当年选聘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大学生村官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面试环节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参加“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对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单独招录,比例不超过全省总名额的20%;列入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也可参加其他非单独招录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退伍地在唐山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唐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接收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唐山市国有企业拿出每年企业聘用职工总量的5%用于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6.退役后可以免费参加退伍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7.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8.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经济待遇方面
1.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津贴,选取士官后发放工资。义务兵月津贴:第一年为1000元、第二年为1100元。士官月工资:下士最低为5625元,中士最低为7174元,上士最低为9303元(以上工资未计算骨干费、特殊岗位津贴、防暑降温费等其他补助,因服役地区和军兵种不同略有差异)。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每户每年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发;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每户每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大学生义务兵(包括符合条件的高校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录取新生)家庭优待金,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发。进藏和到新疆艰苦地区服役的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200%计发。唐山市批准入伍到西藏和新疆艰苦地区服义务兵役,每年再增发2万元。
3.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唐山市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与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之和,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在2年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1年按义务兵1年发放标准的20%增发。
4.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
5.退伍费。义务兵退役时,由部队一次性发放2000元退伍费。
6.高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以唐山市2019年入伍新兵为例,2018年唐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36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56元,2019年城镇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9800元、全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0元。
高校大专生在部队服役2年,经济上可以拿到:
第一年津贴:1000*12=12000元;
第二年津贴:1100*12=13200元;
2年优待金:18300*1.5*2=54900元;
国家退役金:4500*2=9000元;
退伍费:2000元;
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9365*1.5-9000=50047.5元;
学费补偿代偿:8000*3=24000元;
合165147.5元。
高校本科生在部队服役2年,经济上可以拿到:
第一年津贴:1000*12=12000元;
第二年津贴:1100*12=13200元;
2年优待金:18300*1.5*2=54900元;
国家退役金:4500*2=9000元;
退伍费:2000元;
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9365*1.5-9000=50047.5元;
学费补偿代偿:8000*4=32000元;
合计173147.5元。
以上是按唐山市平均水平计算,因各县(市、区)情况不同,具体标准以各县(市、区)公布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