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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河北省2018年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8 17:24:04

冀教学处〔2018〕8号

各有关高校:

经省教育厅党组研究,确定了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附件1、附件2),现予以公布。

上线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应在4月18日9时至4月20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报考专业填报1-5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不再进行补报。

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4月18日—4月20日),向考点院校负责专接本考试的主管部门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具体成绩复核办法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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