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

1.负责处内勤务、会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日常会议和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工作;

3.负责全体人员考勤、信息统计工作;

4.负责处内综合信息接收与发布工作;

5.负责上级和校内重要文件资料(纸质/电子)的归档保管工作;

6.负责处内各项制度和文件的归档保管工作;

7.负责教职工学习安排和检查工作;

8.负责印章管理和使用工作;

9.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与维护工作;

10.负责学生档案建档、管理、检查、转递、考核等工作,负责毕业生电子档案数据的集中存储和查询工作;

11.对接财务处,负责处内经费预算制定、指导报销和年度决算工作;

12.负责编制运行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经费支出、报销工作;

13.对接安全工作处,做好处内安全稳定工作;

14.对接后勤处,做好公共环境设施维护工作;

15.对接工会,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与福利发放工作;

16.协调处内各科室做好办公自动化建设;

17.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其他科室业务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生办公室

(一)本科招生工作

1.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河北省招生考试院、河北省教育厅颁布的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2.参与制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及各项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参与本科招生计划编制与招生方案制定的前期调研与论证工作,负责向河北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上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数据;

4.按照学校制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做好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的编印工作和招生宣传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专升本考试工作、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及备案工作;

6.负责本科招生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7.协同各院系及相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的有关工作;

8.做好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9.负责本科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并对新生质量进行分析研究,为形成调研报告提供数据支撑;

10.负责编制本科招生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经费支出、报销工作;

11.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其他科室业务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

1.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2.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学校各招生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发布和上传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解答工作,介绍学校优势和特色,解答考生关于招生政策、考试科目、报考条件等方面的问题;

4.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确保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考生信息泄露;

5.协助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

6.组织评卷工作,管理考生成绩,确保评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7.组织复试工作,包括复试方案的制定、复试名单的确定等;

8.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录取工作,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9.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10.与学校各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1.负责编制研究生招生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经费支出、报销工作;

12.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其他科室业务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就业指导中心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创业工作部署,研究出台学校年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2.协调处理校内各院系就业工作,组织对各院系就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各院系开展就业指导教育和活动;

3.汇总统计、分析整理年度毕业生生源信息和就业情况,适时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4.规范开展就业监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5.落实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机制;

6.联合各院系,持续深入开展“访企拓岗”行动,拓展优质就业岗位,建立就业实践基地;

7.建立并完善校外用人单位信息库,及时向全校毕业生发布各类需求信息、招聘会信息等;

8.邀请用人单位进校宣讲,组织好大中小型、专场、网络招聘活动;

9.发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毕业生就业推荐审核等相关业务;

10.负责“十佳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和审核上报工作;

11.深入推进就业跟踪调查,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和综合研判,为就业工作质量评价、办学资源配置、教学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培养方案调整提供参考。

12.负责编制就业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经费支出、报销工作;

13.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其他科室业务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创新创业办公室

1.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全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培训与指导服务工作;

2.根据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全校创新创业工作计划,编制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整体方案;

3.协同招生就业处就业创业教学与实践活动中心以及各院系、相关部门推进专创融合工作;

4.负责学生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基地的服务及管理;

5.负责实时提供国家及地方政策解读,市场动向、行业趋势、项目推介等信息服务;

6.整合校内外资源,挖掘新兴创业项目,进行相应的市场调研、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

7.负责省内外高校之间创新创业工作活动的交流与联系以及校外单位创新创业工作的接洽、联系;

8.负责扶持大学生创业者和创业团队,进行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的模拟实训、实践和孵化,协同相关部门、院系,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帮扶;

9.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开展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

10.协同相关部门、各院系,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资金管理,对省市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和项目申请;

11.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学生组织的管理与学生活动的监督;

12.负责编制创新创业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经费支出、报销工作;

13.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其他科室业务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就业创业教学与实践活动中心(职业指导研究室)

1.负责《大学生职业规划》《大学生创业基础》《大学生就业指导》三门课程相关的教学评估、督导、检查工作;

2.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教研、集训活动;

3.负责三门课程教学资源的收集、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三门课程建设、精品课建设;

5.参与就业创业市场开发和建设的调研工作;

6.负责三门课程教师教学大赛的组织工作;

7.与创新创业办公室协同推进专创融合工作;

8.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其他科室业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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