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拟为空编乡镇和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定兴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3日至200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等条件;
6、考生须报名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13日);
10、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1、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二)本次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列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2、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3:86 (下同)。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4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11月25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岗位条件、服务期限等内容,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近期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在2023年11月25日17:00前将考生减免审核材料打包发送到定兴县人社局电子邮箱:rsg6016789@163.com。
审核材料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发送到指定邮箱。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考务费于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后原途径返还考生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至2023年12月2日上午9:00,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上午9:00至11:00。具体时间、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
此次笔试按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法组织实施,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未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可先进行考试,笔试结束后到考点办拍照留存;未携带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5、2023年12月4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2023年12月12日-12月13日,综合类考生由县人社局负责审核,医学类考生由县卫健局负责审核,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匹配的证书、证件、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自行打印)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至2023年12月23日7:00,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具体面试地点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和内容。从异地选调评委,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6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4、面试有关要求。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面试成绩。面试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每组有7名评委评分),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面试当天结束在面试地点适时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在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等。
6、综合成绩。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各招聘岗位,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被举报等原因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按照管理权限、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及管理
1、根据《拟聘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等手续。新招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新招聘人员到岗后六个月内不得单方中止合同或擅自离岗,不得外调档案。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咨询方式
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0311-68002185咨询。报名资格条件咨询见岗位信息表中联系电话。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附件2)。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送达档案、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