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省编办、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印发《河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冀教师〔2018〕2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扩大师范院校师范生招生比例和培养规模的意见》(冀教发[2018]52号)文件精神,参照河北省《2019年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院校开展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做法,决定2019年招收公费师范生,为唐山市各县(市)区培养中小学教师,特制订工作方案。
一、培养计划
2019年招收公费师范生194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37名,音乐、美术各24名,学前教育35名。列入唐山师范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学制四年。
二、招生录取办法
招生纳入河北省提前批B录取,面向全省招生。在学生填报志愿前,唐山师范学院通过《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公布各县(市)区公费师范生指标,该县(市)区户籍考生和愿意到该县(市)区任教6年及以上的外县(市)区及唐山市以外的考生均可申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将志愿填报到县(市)区。
三、就业及相关政策
公费师范生被录取后,要与唐山师范学院和对应的县(市)区政府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在该县(市)区城区以外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6年以上。
公费师范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工作编制和岗位,按照相关政策办理聘用和就业接收手续。
公费师范生毕业时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到工作岗位后可以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四、经费来源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语文、数学、英语每生每年5000元,音乐、美术、学前教育每生每年8000元),免缴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年3000元),并享受国家资助政策。所需经费由唐山市财政安排。